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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简介
添加者:门户管理员  添加时间:2018-05-11

         项目简介

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医疗卫生专项以强化优势、突出重点,面向基层,服务临床为导向,强调面向临床需求,围绕各医院重点、优势和特色临床专科,实施重大、常见、多发疾病的预防和临床诊治研究,对南京市整体医疗技术水平有促进作用、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大、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的应用性研究开发和转化推广项目;鼓励医疗卫生单位与市内外科研院所及医学院校联合申报;加大对区级医院的支持力度,增强区级卫生机构的临床科研和服务能力。项目实施年限2年。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医疗卫生行业的机构。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一般情况下,单位自筹资金规模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经费的50%

2、项目负责人(第一申请者)应为项目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2)项目申报单位有未按期完成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3)项目申报单位有应验收而未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

4)项目申报单位在往年承担市科技发展计划中存在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合同等不良记录的;

5)所申报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申报时间:

每年8月份发布通知,实施限额申报。